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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了解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确保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省水利厅于109日召开全省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座谈会。省水利厅厅长吕振霖到会作重要讲话,副厅长陶长生作具体部署,厅副巡视员、人事处处长王逸珠提出建议及要求。

据了解,目前全省有水管体制改革任务的13个市中已有12个市政府出台了本市的《实施意见》,各地“两定”测算等基础性改革工作已基本结束,全省542个水管单位中,423个单位完成分类定性工作,169个单位的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全部得到落实,267个单位已完成了内部改革工作。目前,宿迁市、射阳县、常熟市长江河道管理处、通州市河道堤闸管理中心、淮阴区河湖管理处等已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并通过了省、市验收。省厅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改革已基本完成。

吕振霖肯定了前阶段各地在水管单位改革中所作的工作。他认为各地普遍高度重视,总体进展情况良好,部分先进地区已形成经验,可供其他地区参考、借鉴。同时,他也指出了目前存在的不足之处,如有些地区还有畏难情绪,内部改革力度不够等等。

吕振霖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各地必须进一步增强开展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的紧迫意识。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本着对行业、对工作、对职工的责任感,高度重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二是要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各地要向本级政府领导积极宣传、呼吁,争取领导关心和政策支持,促进改革的顺利进行。三是要真抓实干,完成改革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的治水思路,加大投入,加强对现有工程的管理。要对有关单位分类定性,同时要实施管养分离,实现事企分开、人员分流。做好定编定员工作,还要注意整合资源,提高效率,促进发展。四是加大行政推动力度。积极开展省、市验收,达标评比、奖励先进等措施,有力推动改革进程。

会上,各市交流了水管单位改革进展情况以及确保今年年底完成改革任务的主要措施。

各市水利局分管局长、分管处长、工管处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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